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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作者: 胡伟     时间:2017-02-23 阅读:1000

         本网讯(通讯员胡伟)222日下午,从正在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现场传来喜讯:咸丰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2月22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武汉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会上,宣读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的决定》(鄂人社奖〔20177号),咸丰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据悉,全省法院系统仅有10个基层人民法院、14个法院内设单位和10位干警被授予荣誉称号。咸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佘华作为获奖单位代表上台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