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9 阅读:2080
据统计,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我院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等)7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法定审理期限三个月,平均审理时间54.14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案由: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纠纷等)2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平均审理时间90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