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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也显司法温情

作者: 龙芳     时间:2020-05-06 阅读:869

     罚款、拘留、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你听说的法院强制执行,都是铁面无情的。事实上,在每一次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都努力维护法与情的平衡。

      2018年4月27日,被告咸丰县某专业合作社向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行借款50万元,并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双方约定了利率及还款方式等。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还款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仍未按约履行,2019年11月,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行依法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咸丰县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某,得知李某身患癌症晚期,目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承办法官听闻这个消息心情沉重了起来,及时将被执行人情况向申请人反馈,多次给申请执行人做工作,希望申请执行人予以理解,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也为了维系法与情的平衡,执行法官向李某释明,对于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我院划扣了被执行人李某19097元。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李某一家人也在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将其名下的车辆变卖了2万元还款。另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申报表,其每月有养老金3158元,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我院对其养老金账户进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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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的特殊情况和家庭的实际困难,4月18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执行法官带着申请人一行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病房,躺在病床上的李某很虚弱。法官提出于情于理,必须充分保证李某的基本生活,申请人也表示理解,经过协商,申请人同意按照每月2158元,提前预支一年的生活费共25896元给李某。李某非常感动,握着法官和申请人的手连说谢谢。近日,被执行人委托家人到法院领取了25896元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