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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华当选为咸丰县人民法院院长

作者: 李伟     时间:2016-12-26 阅读:1526

    本网讯(通讯员李伟)12月25日下午,咸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布选举结果。我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佘华当选为咸丰县人民法院院长。民一庭副庭长田甜当选为民族法制委员会委员。

   咸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委员:吴雪丰,副主任委员:何朝建,委员:邓梦岳、田甜、温一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