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债,共同财产难逃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26-05-28 阅读:176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面对被执行人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妄图逃避执行的“小聪明”,执行法官敏锐识破、果断出击,依法查封并处置涉案车辆,有力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咸丰县某超市经营者胡某与程某建立合作关系,由程某向超市配送大米,双方按实际送货量结算货款,一直合作顺畅。
2025年底,胡某按惯例支付货款后,程某却迟迟未按约定配送大米。多次催要无果后,胡某将程某诉至咸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程某返还货款9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程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法官立即联系程某,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面对执行,程某却大倒苦水,声称自己刚经法庭调解离婚,身无分文,无力偿还。
“你们夫妻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吗?”执行法官敏锐追问。
程某顿时语塞,语焉不详。这一反常举动引起法官警觉,当即转变思路,调阅了程某与项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卷宗。
功夫不负有心人,调解笔录中明确记载了一处关键信息:二人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即登记在程某前妻项某名下的大众牌轿车。
为防止财产被恶意转移,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依法对该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并约见项某了解情况。
“我和他已经离婚了,他的事与我无关,这辆车是我的个人财产。”项某极力辩解,试图撇清关系。
执行法官当场出示其离婚案件庭审调解笔录,在清晰的记录面前,项某哑口无言。法官随即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配合执行的法律义务,并明确该车辆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将依法处置。项某最终表示理解与配合。
执行法官在依法扣押车辆后,启动了拍卖程序,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依法分割:一半返还给共有人项某,充分保障其合法财产权利;另一半则作为被执行人程某的财产份额,用于支付申请执行人胡某的货款。
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从线上查控无果到从离婚案件中深挖出财产线索,从被执行人的“哭穷”伎俩到最终动真碰硬、依法拍卖,本案的成功执结,是咸丰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如我在执”理念、穷尽执行措施的一个缩影。
面对被执行人费尽心机的规避行为,执行法官见微知著、抽丝剥茧,用足用好查控、查封、拍卖等执行手段,既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依法保障了案外人的正当财产份额,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