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成就一生
作者: 记者 彭信琼 通讯员 李 伟 胡 伟 时间:2015-05-18 阅读:962
编者按:刘文举,生前是咸丰县人民法院一名普通法官。长期以来,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实干精神和扎根基层、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树立起守规矩、讲政治的良好形象。2015年3月2日,他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0岁,用生命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真谛。本报今日刊登刘文举生前的一些事迹,以在全州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典型、比奉献、当楷模”的热潮,为我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好学成就一生
记者 彭信琼 通讯员 李 伟 胡 伟
“好记性当不到烂笔头。”“同书籍呆在一起,要比同傻瓜呆在一起更好。”“爽气西来,云雾扫开天地撼;大江东去,波涛洗净古今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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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句子来自于刘文举生前做的读书笔记。刘文举的读书笔记有10多本,里面摘抄的内容包括诗词歌赋、名人名言、基本常识、法律知识等,可谓包罗万象。“他真是在博览群书,家中各种书籍堆积如山。”刘文举的妹妹刘晓琼告诉记者。
刘文举生前的书房里四壁皆书,《常用刑事法律汇编》《刑法学》《刑法罪名精释》《驾驭庭审》等各种法律专业书籍以及《辞海》《水浒传》等工具书、文学作品摆放十分整齐。
无论他出差还是旅游,回来时什么都可以不带,但一定会带几本书回来。“刘文举求知若渴,爱书如命,每次去外地,他连地摊上的书都会买。”刘文举的妻子金利琼说。
刘文举学习立身,好学成就一生。
他只读了两年高中就考上了当年的鄂西大学中文系,这成为了一段传奇。
早年,他是咸丰县民族中学的语文老师,通过自学法律,获得了律师资格证。
1995年,刘文举通过全州法检系统干部选调考试,考进了咸丰县人民法院。
作为新来的“门外汉”,他从书记员做起。“起初,他的庭审记录中偶尔带一些文学性语言,后来他向同事虚心学习,写得非常专业,这是他好学的结果。”咸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光辉说。
通过向同事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刘文举很快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先后担任行政庭、民事庭、刑事庭的主审法官和刑事庭副庭长等职务。
他还不断“充电”提升业务水平,参加过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民商事裁判文书培训班、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培训班等多种培训。
好学成事,好学攻关。
2006年,咸丰县人民法院组织编纂《咸丰县法院志1986-2005》,主编的重担落在了刘文举身上。
为编好这部时间跨度长达20年的院志,刘文举耗费两年多心血,四处查阅资料,走访调查,核实的人超过100人,形成的初稿达300多万字。
“那时他还不会电脑,全是用手写的,初稿在桌子上有一尺多厚。他当时的办公室里,桌子上、椅子上、窗台上、地上、文件柜里,全是为写院志收集的资料。”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朱永凡说。
可初稿送到县史志办,却因为不符合规范基本被否。修志,这门新的学问给了刘文举一记“闷棍”。
接下来,他向县史志办的同志虚心请教,学习编纂史志。“档案室的空气不好,他仍然全天扎在里面翻阅。”刘文举当年修志的许多情景,刘光辉记忆犹新。
最终,通过五易其稿,形成了一部60多万字的精品力作——《咸丰县法院志1986-2005》。
县史志办认为,这部法院志“资料详实,考证严谨”。也因为有了这部院志,2008年,咸丰法院档案管理得以升省特级。
(恩施日报5月7日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