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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当天又行窃 花季少女再获刑

作者: 鲁平 刘文举     时间:2012-11-14 阅读:561

       本网讯(通讯员鲁平 刘文举)一年前,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一年;一年后,出狱当天又蹿至高乐山镇派出所内行窃;近日,咸丰县人秦某再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今年刚满20岁的秦某,无固定职业。2011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咸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2年7月15日,秦某刑满被释放。7月19日,咸丰县公安局再次将其刑事拘留。原来,就在秦某出狱的7月15日当天下午,咸丰县高乐山派出所巡逻处警室被盗,办公桌内的一台价值千元的佳能牌数码相机不翼而飞,经办案民警侦查,正是秦某所为。秦某再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