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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脱保发生事故谁担责​

作者: 向晓丽     时间:2020-05-14 阅读:2336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越来越普遍。而对于汽车我国法律规定,汽车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对于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近日,本院就受理了一起未投保交强险的大型汽车上路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

      2019年9月16日,官某驾驶一辆未购买交强险的大型汽车与曾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曾某当场死亡。后经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官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由于官某驾驶的大型汽车没有购买交强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无保险公司赔付,只能由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发生后,官某向曾某的亲属支付了曾某的死亡丧葬费,未支付其他费用。曾某的亲属起诉至本院,本院经审理查明,涉案车辆系周某与官某合伙购买,购买时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在购买后就未投保任何保险,后周某将其所有的50%的车辆所有权转让给官某。

      本院经调解,曾某的亲属同意由官某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7万元;由周某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