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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手记:三面锦旗辉映司法为民新“枫”景

作者: 冉洁     时间:2023-08-31 阅读:392

       当走进坪坝营法庭的办公室时,你一眼便会看到墙上挂着的锦旗,法庭获得过许多荣誉,但这三面锦旗的分量尤重,代表着从依法判决到调解到诉前化解,正是法庭积极转变审判职能、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缩影。

消灭现存量:200余万元本息完璧归赵

       朱某与彭某系朋友关系,彭某因资金周转从2013年起多次向朱某借款,2019年2月,彭某向朱某出具《借条》。后双方又于2019年11月经核算确认彭某尚欠朱某借款本金225万元,同时双方签订了《借款及结算合同》一份,约定2020年6月30日付清全部本息。借款期限届满后,朱某多次催收无果。

      法庭经过两次庭审,对朱某与彭某长达9年的资金往来进行核实,后判决彭某向朱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00余万元。彭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二审结案后,朱某向法庭送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感谢法庭公正判决。

和解防变量:一起跨越27年的土地纠纷

       舒某与杨某系同村村民,1996年6月2日,双方经协商就交换土地达成书面协议,载明:“甲方杨某愿用自留地与舒某对换土地。”并有该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确认同意对换。因双方就履行协议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舒某遂将杨某诉至法庭。

       庭前法官前往涉案土地察看,组织双方第一次调解无果,庭审中,舒某与杨某均坚持己见,认为案涉土地归自己所有。考虑到舒某与杨某是同村居民,抬头不见低头见,通过判决的方式结案不能使双方放下芥蒂,且不利于睦邻友好的邻里关系构建,甚至可能引发新的冲突,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当事人悉法说理,劝导双方互让互谅,最终舒某与杨某握手言和,化解了27年的积怨,重修邻里关系。舒某一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边说道:“27年了,我中间找过杨某一直协商不好,那时候4000元就给了,地还一直是杨某种起的,现在终于解决好了”。

    “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倾真情”这是舒某为感激法庭解开他多年心结送来的锦旗,也是舒某对法庭一腔司法为民情怀的十分赞许,更是法庭旗帜鲜明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成果。

控制潜增量:50起未成讼背后的故事

       2023年8月28日,农民工周某专程到法庭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并为法庭送来一面印有“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我们50人的工资老板核算后已经发放到位,多亏了法官的调解,不然不会这么快拿到拖欠的工资”周某感激的说道。

       还记得7月底,周某代表50名农民工和他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一道前来法庭立案,希望追索企业拖欠他们的40余万元工资,农民工们挣钱不易,拿不到工资满腹牢骚,却也无计可施,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法官了解情况后,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保障辖区企业良性发展,电话联系了该企业,并联同综治中心、司法所一起组织调解,希望把这50起纠纷化解在诉前。最后经过几轮调解,该企业与农民工们达成调解,并按照约定于8月付清50名农民工工资。从法庭介入到企业付清工资仅用时不到一个月,50起纠纷止于诉前,就地化解,且执行到位。这是一次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成本最低,效果最好。

       坪坝营法庭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转变司法理念,由依法判决转变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诉前将审判活动端口前移。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用更便捷、更平和、更低成本、更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

       法庭将法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群众生活,无数个动人瞬间令人回味,三面锦旗,一腔情怀,十分赞许。锦旗不重,但老百姓对法庭干警司法作风和工作效率的认可重;话语不长,但法庭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使命长。三面锦旗也将成为法庭继续对枫桥经验进行探索和实践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