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咸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失了朋友 成了老赖 还被拘留

作者: 龙芳     时间:2018-09-19 阅读:534

冉石林,男,47岁,咸丰县丁寨乡湾田村6组居民。从他欠钱不还开始,“厄运”就悄悄降临。2018年4月被债权人告上法庭,6月法院判决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8月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打入失信黑名单,9月19日,被司法拘留15日。

20181016091232.png

 

遇到困难 仗义朋友慷慨解囊
        2017年3月,冉石林资金周转不开向朋友杨某提出借款20万,杨某从邮储银行咸丰支行申请20万元贷款,将该款转账给冉石林,双方口头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约定利息按照邮储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支付。
欠钱不还   厄运连连
        贷款到期后,冉石林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杨某于4月11日到咸丰法院起诉立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冉石林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咸丰法院依法缺席判决:限冉石林30日内偿还杨某20万元本金及利息。
        冉石林逾期仍未履行,杨某于8月27日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冉石林,要求冉石林在8月份之前履行义务。至8月31日,冉石林因未履行义务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打入失信黑名单。冉石林并没有因此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既不还钱,也不给任何说法。今日,冉石林被传唤到咸丰法院,根据申报的财产,冉石林有小汽车、房产等资产,但是一直未积极处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咸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冉石林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