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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夫妻要离婚 只因子女不支持

作者: 刘平毅 李美照     时间:2012-12-04 阅读:641

       本网讯(通讯员刘平毅 李美照)一对花甲老人,因子女反对他们再婚,最终不得不在结婚十月后离婚。日前,经法庭多方调解,和好无果,两人和气分手。
       年过花甲的原告钱某(女)与被告洪某(男)经人介相识,于2011年7月背着子女登记结婚,婚初两人还算恩爱,无奈好景不长,因被告洪某的子女一直反对老人再婚,致使夫妻二人为子女及家庭琐事常发生争吵,感情破裂,原告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经法院调解,审判人员做两老人的和好工作,但由于家庭压力大,双方无再在一起生活的可能,且被告对原告要求离婚无异议,最终一对再婚夫妻在结婚10个月后分手。
       法官寄语:单身老年人再婚,对自身、家庭和社会,都有不小的现实意义。老年夫妻间互相帮助、体贴、谅解、支持,照顾,是晚年幸福生活的重要支柱,这具有子女孝顺、保姆服务周到无法替代的作用。在老年人再婚问题上,子女要尊重老年人的愿望,要心胸开阔一些,从老年人晚年的幸福快乐角度,来理解、支持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