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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87名农民工赔偿金 被拘留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08-06 阅读:373

      2016年2月,被告武陵山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下文简称:合作社)与原告坪坝营镇村民签订天麻种植合同,双方约定由合作社提供优质天麻种、蜜环菌种和优质木材,并提供天麻种植指导技术。种植户按照合作社技术员的要求选择土地,种植天麻。合作社保证成品天麻回收,并且如因种子、技术指导等原因,造成种植户损失的,由合作社按保底进行赔偿。

      合同签订后,种植户按照约定的条件种植了天麻,采挖后也按合同约定将成品天麻销售给合作社,但90%以上的种植户所收获的成品天麻数量远远低于保底数量,给种植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经有关单位协调,合作社按照其技术员的工作日志,对87名村民的损失进行了估算,损失金额从1000余元到3000余元不等,合计242634元。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但合作社一直未按协议付款。

     87名村民将武陵山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该天麻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为谭勇,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谭勇付清欠87名农民工赔偿金合计24万余元。

      协议生效后,谭勇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87名村民于2019年7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涉及几十户村民的切身利益,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法官迅速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谭勇,他均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理由搪塞。7月31日,谭勇被传唤至法院,法官向他阐明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谭勇表示自己目前无收入来源,名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承诺回去和资产管理人商量后回信,这一去便杳无音信。8月5日,谭勇再次被传唤至法院,仍表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且无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