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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作者: 李伟     时间:2015-12-29 阅读:1281

  日前,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文件(鄂文明[2015]5号),确认我院为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肯定了我院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取得的成绩。

  2013年8月,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成为全县14个省级文明单位之一。之后,我院继续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履行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有力地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经省文明委检查验收,再次确认我院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