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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贩卖淫秽视频286部 获刑3年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12-11 阅读:864

      如今,微信的普遍使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贩卖淫秽物品案件,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10月,待业在家的向某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发财之道——贩卖淫秽视频。无需日晒雨淋,动动手指,就可以赚钱,日进斗金不是梦。

       在2018年10月23日至29日期间,向某用移动硬盘储存了3000余个视频和图片文字,使用微信昵称为“加我看av视频(不免费)”的微信添加微信好友,并以1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淫秽视频。在此期间,向某共向132名不特定微信好友出售该移动硬盘内的淫秽视频286部,非法牟利共计人民币2564.84元。10月29日,公安民警在接到举报后在向某家中当场查获正在贩卖淫秽视频的被告人向某。后经恩施州公安局鉴定,向某所持有的移动硬盘内中所储存的3077个视频和图片文件均可认定为淫秽物品。案发后,向某主动退缴人民币3923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贩卖淫秽视频达286部,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综合各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向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向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564.84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苹果7Plus手机1部、黑色移动硬盘1个、笔记本电脑1台,予以没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