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干警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作者: 龙芳 时间:2017-06-22 阅读:2867
为了褒奖先进,鼓励学术研究,鼓励多出成果,提升司法调研水平,近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史常富、崔四星、徐永亚、吕肸旻4名同志记三等功,对向北海、刘燕、黄琳、冯俊4名同志通报表彰的决定》,对恩施州法院系统在全省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的8名同志进行表彰。
我院清坪法庭法官助理吕肸旻以论文《刑事审判引入辩诉交易制度的可行性分析》在全省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三等奖,在此次表彰中被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