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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我们全力以赴 2019,我们再接再厉

时间:2019-02-25 阅读:3927

2018,我们全力以赴

2019,我们再接再厉


      2月22日,在全州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我院多项工作受表彰,坪坝营法庭负责人谭锋被表彰为全州基层法院十大办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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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佘华同志就我院综合工作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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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咸丰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县委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先进法院。

     (一) 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迈上新台阶。2018年受理案件4687件,结案4549件,结案率97.06%。1件刑事案件入选湖北省十大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1件租赁合同纠纷被评为全州十大精品案件。审结了张某春、肖某祥寻衅滋事两案、谈某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有效净化了信访秩序。对出具虚假证据或进行虚假诉讼的8名当事人采取了罚款、拘留措施。依法办好重点案件,保障了龙洞湾水库、咸丰大道等工程顺利施工。院庭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及疑难复杂案件,入额法官、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2.4%、39.9%。多措并举严惩“老赖”,拘留64人,拘传28人,罚款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335人,县内媒体定向曝光140人,与县公安局建立了拒执案件信息反馈、行动轨迹查询、网上追逃三大协作机制。

     (二)依法服务大局,护航发展取得新成绩。 积极参与县扫黑领导小组的方案制订、个案讨论、统一办案标准等工作。组织进行了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好了专用审判法庭,开展了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工作。妥善处理一批重大群体性纠纷,调解了走马岭村91户农户土地流转纠纷案,追回土地租金18万余元;调解了某水产专业合作社与某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及第三人朝阳寺镇财产损害赔偿一案,既解决了涉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的难题,又为60余户农户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协调处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37名购房者追回违约金10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收回贷款2300余万元,为财政部门收回财政资金600余万元。制定了《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为两扶贫村办理实事100余件,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年度非行业扶贫部门榜样,湾田村扶贫工作队被表彰为驻村工作队榜样。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落实新举措。 累计审执涉民生案件700余件,为民工追回欠薪800余万元。全年跨域立案28件,为当事人异地起诉提供了便利。开展财产保全86件,保全金额1600余万元。人民法庭巡回审理案件30余件。为离婚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150余份,为其以后生活提供便利。持续推进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3987份,网络直播庭审29次。运用新媒体发布法院信息209条,其中推送典型普法案例131件,法院微信公众号固定“粉丝”由1000多人增加到4000多人,《咸丰县27部门联动化解执行难》被《人民法院报》刊登推广。

     (四)坚持改革创新,工作质效得到新提升。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民事法官结案在165件左右。推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了执行、安保两不误。在立案庭设立了婚姻家庭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集团诉讼和同类批量民事案件,避免了同案不同判,婚姻家庭纠纷调撤率2018年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了家事调解委员会,联合调处家事纠纷4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省高院以《咸丰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成效明显》为题转发专题简报推介了我院改革经验。

      (五)坚持从严治院,队伍建设展现新气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重点案件强制执行。持续开展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规范干警业外生活,重点防范法官与当事人及律师不当交往。自觉规范财务管理,邀请中介机构开展了财务专项审计。开展虚假诉讼专项自查活动,努力防范应对虚假诉讼。激发队伍活力,制定了《工作交流轮岗办法》,打破了中老年干警和女干警不下乡镇法庭的惯例,2018年交流轮岗比例达到36%。

      2019年,咸丰法院将再接再厉,不断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