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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闹村部、骂干部获刑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03-22 阅读:1335

   咸丰县坪坝营镇青岗坝村村民肖某,在2018年3月至8月期间,因对青岗坝村、马家沟村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等不满多次在村民委员会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3月5日上午,中共咸丰县坪坝营镇青岗坝村支部委员会在村委会会议室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被告人肖某冲入会场肆意吵闹,并辱骂参会人员“在开追悼会”,致使会议被迫中断十余分钟;


        2018年4月3日下午,肖某因自家低保被取消而不满来到青岗坝村委会门口大肆辱骂时任村支部书记杨某青;


        2018年8月2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肖某因不满咸丰县坪坝营镇马家沟村村民委员会取消该村村民刘某某的低保,便驾驶摩托车载刘某某来到马家沟村委会办公室,大肆咒骂村委会工作人员,与时任村支部书记杨某丰发生冲突,致使村委会办公无法正常进行。


       另查明,经恩施州优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肖某患有器质性人格障碍,在本案中具有部分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随意多次辱骂他人,严重影响青岗坝村村民委员会和马家沟村村民委员会正常工作秩序,属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其各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肖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