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批示学习宣传刘文举先进事迹
作者: 胡伟 时间:2015-04-10 阅读:600
本网讯(通讯员胡伟)恩施日报头版于4月7日刊发《一身正气护天平--追记咸丰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文举》一文后,引起强烈反响。
4月8日,县委书记刘忠义就刘文举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刘文举同志的事迹非常感人,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是践行好干部标准的模范。要积极宣传他的先进事迹,以正能量引领社会风尚,鼓励干事创业,争做‘两为’干部。请组织部、宣传部、法院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同日,我院作出《关于开展向刘文举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职工认真结合正在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学习刘文举同志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司法为民、心系群众的宗旨意识,爱岗敬业、赤胆忠心的高尚情操,孝老爱亲、忠诚谦逊的传统美德。全身心投入司法事业,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好法官,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清明进步、传统美德延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