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和县国土资源局共同探讨依法行政新思路
作者: 王君娥 时间:2017-06-21 阅读:1648
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来,以咸丰县国土资源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呈井喷式增长的趋势,截止到今年六月份我院行政审判庭受理的以咸丰县国土局为被告的案件约占35%。
6月20日,咸丰县国土资源局与咸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如何推进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进行了一次座谈。在座谈会上,行政审判庭庭长就行政审判过程中所发现的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了几点建议:一是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等程序性权利要保障到位;二是对有争议的不动产要严格审批,若有争议应先进行确权再进行登记;三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来,随着不动产登记权限的转移,应加大对原登记机构及乡综治办的协调工作。咸丰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在接受建议的同时也对今后工作做了一个部署: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土地、林地不动产类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加大与相关部门或当事人的协调工作,对能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尽力做好协调工作,减少百姓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