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裁决+先行调解”推动十六起物业纠纷五天化解!
时间:2025-07-24 阅读:50
近日,一场涉及十六户业主的物业纠纷“拉锯战”迎来戏剧性转折。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创新运用“示范裁决+先行调解”双引擎模式,仅用五天时间就让这批纠纷圆满化解,演绎了一场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情”。
一纸“示范裁决”解开十六把“心锁”
“物业纠纷看似事小,但若处理不及时,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让小矛盾变成大疙瘩。”承办法官在翻阅案卷时敏锐发现,此次涉及的十六起物业纠纷案件性质高度相似,若逐一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耗费当事人大量精力,还容易出现裁判尺度不一、耗时冗长的问题。
法庭当即启动“诉讼瘦身”计划:选取其中一件事实清晰、争议典型、法律适用迫切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明确法律适用和责任划分标准。这一份示范裁决不仅明确了法律适用,更像一本“纠纷说明书”摆在了剩余纠纷的当事人面前。示范裁决生效后,法院立即向剩余十五起案件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明。
调解室里的“多米诺效应”
“示范裁决里面讲得清清楚楚,我们也没必要争了。”一位业主在示范裁决生效后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详细解读示范裁决的法理依据和处理结果,引导当事人对照自身情况理性沟通。得益于示范裁决提供的清晰指引,剩余十五起纠纷顺利进入先行调解程序,矛盾纠纷的化解得以高效推进。平均用时不超过5天,所有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协议。
从“一案示范”到“全域治理”
“示范裁决”是前端引领,“先行调解”是后端过滤,两者结合既能快速化解具体纠纷,更能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的解决路径。
在这起批量纠纷化解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示范裁决+先行调解”既解决了一个个“法结”,更解决了群众心里的“心结”,当示范裁决成为“定盘星”,当先行调解化作“解压阀”,司法就能用最小成本激活最大和谐。这种“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智慧,让司法服务既高效又暖心,正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精彩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