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四顾”茅庐为执行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02-26 阅读:696
三顾茅庐的典故广为天下人所知,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开展执行工作时,对“老赖”岂止是“三顾”。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四顾老赖”,成功拿到5000余元执行款。
申请人罗某与被申请人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咸丰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闵某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被申请人借款10000元。被申请人闵某逾期未履行,经申请人多次催收无果。
2018年1月10日,罗某到咸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2月,闵某履行了部分义务款,承诺尽快履行剩余部分的执行款。时过一年,闵某仍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都联系不上,3次前往被执行人的住宅处,都无功而返。近日,执行干警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闵某的微信账户有余额7000余元。2月14日,执行干警第四次前往闵某的住宅地,终于找到了他本人。执行干警告知闵某,已经查控到他账户有余额,如果他拒不履行义务,我院将依法对其拘留。在如山铁证和法律的威严面前,闵某再也没有理由继续“赖”下去了。当场将5000元义务款转账给了执行法官。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