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常态化推行的立案容缺受理机制,解决了立案群众的“燃眉之急”
时间:2024-10-09 阅读:1123
近日,咸丰法院受理了一起股东知情权案,当事人通过先线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和证据材料,但只上传了起诉状和基础合同,未准备其他次要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告知其可以先行立案,并在7日向立案庭或者承办法官提交补齐的次要材料,以方便后续诉讼的正常进行,这极大地提高了立案效率,缩短当事人进入诉讼的准备期间,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
“这项服务太好了,以前因为少一份材料就得在网上重复提交申请,现在方便多了,法院先行立案,让我们公司节约了时间和人力,看来你们法院为服务企业发展是真抓实干。”当事人感慨道。
“以往,群众在立案时常因诉讼材料准备不全而往返奔波,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还存在因诉讼时效影响实体权利的风险。如今,当事人立案时具备主要材料欠缺次要材料的情况下,立案庭先行立案受理,当事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即可,在推行立案登记制的前提下,兼顾提升法治化诉讼服务水平。”立案庭负责人吴洋说道。
咸丰某医院代理人与患者胡某一同前往咸丰法院立案庭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因一件医疗事故纠纷通过基层自治调解组织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到庭时,双方只提供了申请书、协议书以及各自的身份证明材料,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核后发现未提供胡某接受医院诊疗的其他佐证资料,并耐性的告知双方,“双方通过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双方一起来申请司法确认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基于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可以先行立案,但是请医疗机构在后期向立案庭或者承办法官提供患者的诊断证明、医嘱、用药清单、出院记录、费用发票等材料,便于法官审查调解协议的真是合法性”。医疗机构代理人听完喜上眉梢,“以前处理同样的事情差材料就立不了案,我们要反复跑几趟。下次再来就直接处理案子了,顺便就把材料交给法官了,太方便了。”
容缺受理机制的实施,对于那些急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这不仅体现了法院的人性化服务,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它打破了传统立案模式的束缚,以更加灵活、便捷的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紧跟新时代快速发展的步伐,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类别,为企业创造更高效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