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噪音扰人暴力伤人 陈某获刑一年四个月
作者: 尹寿远 时间:2012-11-20 阅读:591
本网讯(通讯员 尹寿远)嫌他人制造噪音影响自己休息,屡次恐吓、殴打他人,近日,咸丰县人陈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2年4月,被告人陈某手持砍刀分别到咸丰县杨泗坝两汽修厂内,恐吓修理厂工人,要求修理厂工人修车时不许发生声音,以免影响其休息;5月,陈某认为咸丰县某挖机维修部工人清理挖机的声音太大,制造了噪音,便跑到该维修部殴打维修人员廖某,并用钢筋棒将其手臂打伤;同月,因不满李某帮人建房打岩石的声音太大,陈某用钢管将李某耳朵打出血、坐牙脱落一颗。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