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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访为诉,真情调解,信访积案一朝化解

作者: 周海波     时间:2017-10-17 阅读:313

近日,我院通过采取心理疏导、真情感化、化访为诉,依法有效化解一起信访案。

涉访案情

2011年7月,做砂石料加工生意的刘某雇请龚某使用挖掘机破碎石头,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生争议,龚某停止为刘某破碎石头,但双方未办理结算。2013年3月28日,刘某向龚某出具证明一份,写明:“某工程,龚某挖机碎石头43小时,共计8600元捌仟陆佰元未结账,由刘某支付一半,汪某支付一半,汪某一半由龚某自己负责收,与刘某无关。” 2014年10月22日,龚某以向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刘某的碎石机一台、沙机一台、空气压缩机一台、电机两台采取了保全措施。后,我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龚某挖机租赁费人民币43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向龚某履行了挖机租赁费4300元,但龚某没有返还保全的机器设备,影响刘某对该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此后,刘某开始信访。

化解经过

为了化解矛盾,我院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多次与信访人刘某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谈、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真实诉求,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引导刘某以理性的方式主张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并告知刘某如果有证据可以依法起诉要求龚某赔偿扣押其财产导致的损失。在信访工作人员的真诚感召下,信访人刘某情绪逐步稳定,上访的思想开始松动。2017年6月26日,刘某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提起诉讼,要求龚某赔偿保全的机器设备损失10000元。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案件承办法官又从被信访人龚某入手,从龚某的朋友圈中寻找平时令其较信服的人员出面做调解工作,在有关人员的多方努力下,信访人刘某逐渐放下积怨,经调解,龚某与刘某自愿就机器设备损失达成协议:龚某于2017年8月10日前补偿刘某机器设备贬值损失6700元;另,龚某于2017年8月11日前返还刘某的碎石机一台、连沙机一台、空压机一台、电机两台,并由龚某负责运输刘某住所地。自此,刘某因龚某保全后未及时返还其机器设备及造成的损失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刘某的心结亦得以打开,一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风波就此得以平息。

工作感言

1.坚持以“情”感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上访群众有素质高低之分,有性格差异之别。化解信访难题,不仅仅需要我们及时依法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更需要我们用真情和耐心细细理顺上访群众的心气,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气,真正把上访群众当亲人。良言一句三冬暖,在心与心的交流中,信访事项才能得到彻底化解。司法人员的真情永远是打开信访人心结的“金钥匙”。

     2.坚持以“理”服人。释疑解惑,晓之以理。化解信访案件必须依法进行,绝不能因信访矛盾尖锐而丧失法律底线。化解信访矛盾过程中的思想教育、政策宣传、法律启蒙是信访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信访工作凝聚民心的过程。在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动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的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可以让群众在自身权益的有效保障中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