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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刘文举同志学习的决定

时间:2015-04-09 阅读:371

   

               咸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向刘文举同志学习的决定

咸法发[2015]11号

各处、局、庭、室、科、队、人民法庭:

2015年3月2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文举同志因肺癌晚期医治无效逝世。刘文举同志1965年出生,1986年投身教育事业,1995年调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2年4月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文举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纪,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忠于职守,为人正直,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和好评,深得领导和同事的信赖。在他担任教师期间,被县委表彰为“振兴咸丰县民族教育功臣”,多次被县教委评为优秀教师。同时,多次被咸丰县广播电视台评为优秀通讯员。调入法院工作后,7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荣获我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刘文举同志就是我们身边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好法官。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干警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向刘文举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刘文举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刘文举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内心始终秉持着公平正义的理念,始终保持着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始终保持着清醒的政治头脑,拒腐蚀,永不沾

学习刘文举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司法为民、心系群众的宗旨意识。刘文举同志深怀为民、爱民、亲民、护民之心,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他总是温和、平实、平等地与老百姓沟通交流,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释法讲理,让老百姓感受到体贴、尊重和尊严。

学习刘文举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赤胆忠心的高尚情操。刘文举同志在后勤岗位上默默奉献,完成了80余万字的文史著作;在审判岗位上勇挑重担,年均办案70件以上,办案数量和质量名列前茅。尤其是2014年下半年起一直带病工作,就是在住院期间,仍念念不忘自己主办的未结案件,直至病逝那一刻。

学习刘文举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孝老爱亲、忠诚谦逊的传统美德。刘文举同志对老人嘘寒问暖、极尽孝道;对妻子体贴如微、相敬如宾;对孩子悉心关爱、育成大器;对同事和风细雨、忠诚宽厚;对荣誉云淡风轻、真心谦让。

全院干警职工要认真结合正在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深刻认识开展向刘文举同志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化悲痛为力量,以更加积极、高昂的生活和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司法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清明进步、传统美德延续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丰县人民法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