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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再出重拳

作者: 龙芳     时间:2018-10-16 阅读: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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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咸丰县人民法院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近日,咸丰县委、县政府下发《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决定成立咸丰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在法院,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刘拥军为组长,县人大、县政协、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司法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清理历年未结执行案件,分门别类、因案施策,推动案结事了;建立检查督办、工作报告、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县执行案件;加大新收案件执行力度,减少执行积案存量。通知进一步明确了16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咸丰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在全州率先建立了由27个部门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联动机制,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此次,咸丰县再出重拳,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知责明责、各就各位,确保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