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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薅羊毛”薅到“铁板”啦!

时间:2024-09-18 阅读:558

  “薅羊毛”作为当代网络热词之一,其意思是指利用各种优惠活动或促销信息等,从中获取一些现金或实物利益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是利用网络平台漏洞恶意“薅羊毛”也是有法律风险的,“薅羊毛”当心薅到“铁板”哦!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人民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因“薅羊毛”而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收货后申请仅退款   投诉商家获赔优惠券

       2024年1月,小罗在小高的拼多多店铺下单了三瓶打印机油墨,交易金额为35.9元。小高按时发货后,小罗对货物进行了签收,但小罗在拼多多平台以所购商品未收到货为由申请仅退款并退款成功。

       面对此种情况,小高与小罗取得联系,称物流显示已签收并有本人签收货物的照片,但小罗坚持其未收到货物并通过拼多多平台对小高进行虚假投诉,获赔了300元的无门槛优惠券。

初薅羊毛薅到铁板   反被商家起诉求赔偿

       小罗恶意“薅羊毛”的行为这下子算是踢到了“铁板”,小高一纸诉状便将小罗诉至法院。

      “法官,平台给小罗赔偿的300元优惠券实质是平台从我商铺里处罚的300元罚金”,小高向本案承办法官王君娥诉苦,“我要求小罗退还货款,并且支付我店铺损失的300元、律师咨询费800元及材料费等合计1506.9元”。

       王君娥遂联系小罗了解相关情况。“我是看网上其他人这样操作获利,我想着三十几块钱的物品也不贵,所以我就这样做了”,小罗向王君娥回复道。

       恶意“薅羊毛”不可取   法官释法说理双方调

“那你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对。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小高依约将商品发货给你,你签收货物后应当依约支付货款,但你申请仅退款不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就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从情理上来说,你收到货物后申请退款又虚假投诉,就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这种行为在道德上也无法得到认同,”王君娥对小罗耐心解释道,“不能看别人这么做获利了,你也这样做,你这是侥幸心理,本质上不对的事情我们都不能学着做”。

      在承办法官释法说理下,小罗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自愿向小高偿还1200元,小高也欣然同意,本案得以顺利化解在庭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交易都必须遵守规则。消费者在网购时“薅羊毛”应当遵守规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贪图一时获利就恶意“薅羊毛”,不仅会因小失大,而且在全社会营造了此种不良风气,破坏健康的市场环境。消费者与商家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营造健康的网络营商环境,让互联网消费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