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咸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背后

作者: 龙芳     时间:2020-09-23 阅读:1219

       近日,由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县黄泥塘采石厂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问题履职不力公益诉讼案,在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出庭应诉,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观摩庭审。

      黄泥塘采石厂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采石厂机械设备未拆除,也未按照法律规定和治理方案完成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 在这期间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19年咸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履职中发现该问题后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检察建议后仍然未积极解决问题,咸丰县检察院遂于2020年6月11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受案后,咸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胜昔带领行政庭深入了解案情,得知黄泥塘采石厂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眼看着黄泥塘采石厂停工,工资还没有下落,十多名农民工阻扰机器设备搬走。

要妥善处理该案,让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履职,首先必须化解采石厂与农民工之间劳资纠纷。于是杨副院长带领行政庭前后四次走访,找农民工了解情况,并邀请国土资源局、检察院一起组织双方调解,在三部门的积极配合和不懈努力下,采石厂与农民工之间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9月17日,杨副院长带领行政庭第五次前往黄泥塘,采石厂向10名农民工支付完42680元工资,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开庭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采石厂完成了机械设备拆除及土地复绿等相关工作。庭审中,咸丰县检察院的诉讼请求由继续履职变更为确认违法。

QQ截图20201015143143.jpg

 

      审判不是手段,结案也不是目的。咸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