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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火车站建设 咸丰法院先予执行4起房屋腾退案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11-01 阅读:518

       咸丰县火车站通车在即,站前广场建设正紧张进行中,但李某远、金某、金某荣、李某泽等8户农户,在与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并领取了征地补偿款后,迟迟未腾退房屋,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曲江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给8户村民做工作,仍未做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受案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法官分别展开调解工作,其中4户经做工作,主动腾退了房屋。另外4户仍未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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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李某远、金某、金某荣、李某泽4户立即腾退被征收的房屋。该案涉及咸丰县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我院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在被执行人居住地张贴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立即腾退被咸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征收的房屋。   院领导和执行法官多次前去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4名被执行人主动搬出了被征收的房屋。目前,8栋涉案房屋已被拆除,咸丰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