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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交诉讼费!司法助残暖军心,温情司法纾民困

时间:2026-05-08 阅读:36

“真是非常感谢法院,为我减免了一大笔诉讼费。”案件办结后,当事人连连向承办法官表达谢意,言语间满是感动。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银行合法权益的同时,精准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为残疾退役军人大幅减免诉讼费用,用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切实纾解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案件的被告系一名八级残疾退役军人,此前,因购房所需,与某银行咸丰分行签订了《军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初期均按时足额还款,后期因做生意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力按期还贷,出现连续三期贷款逾期情况。银行遂以其所欠全部贷款为标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被告退役军人、残疾人群体的特殊身份,结合其前期履约良好、逾期确系经营失利、并非恶意拖欠的实际情况,秉持柔性司法化解矛盾的工作理念,主动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经过细致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分期还款调解协议。

但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面对近四千元的诉讼费却面露难色,向法官坦言自己身有残疾、务工受限,加之经营亏损、家庭负担较重,高额诉讼费让本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实在无力承担。

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困境后,承办法官积极落实司法救助、便民利民相关政策,结合被告残疾退役军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依规向上级请示审批,调整诉讼费计费标的,按照当事人实际逾期未还本息金额重新核算费用,为其依法减交诉讼费三千余元,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诉讼费缓减免制度,是国家司法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用于帮扶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效避免当事人“因案致困、因诉致贫”。

此案中,咸丰法院将司法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用心用情体恤弱势群体难处,让司法救助不是纸上的刻板条文,而是化作可感可及的司法温情,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举措护航着民生福祉、彰显着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