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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录】手擎执行利剑 心怀责任担当

作者: 杨明高、陈堃     时间:2017-05-24 阅读:946

       5月19日,咸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早早地便在办公室待命。今天他们要到我县唐崖镇拘留一名被执行人,此前,我院执行局陈法官一直在做工作督促此人履行义务,并告知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两天前,此人口口声声说会马上给付义务款,但又一次打了马虎眼,敷衍执行法官,陈法官果断决定将此人司法拘留。带齐人马,执行局一行八人、两辆警车开往唐崖镇,将被执行人控制,准备带往看守所拘留。在警车里,此人知道了厉害,慌忙打电话到处借钱救急,东拼西凑下,凑齐了此次义务款,免受了拘留之苦。

      中午,执行局干警正在吃午饭,突然接到线索,恩施一失信被执行人邹某在恩施“市民之家”出现,很有可能在转移财产,刻不容缓,执行法官杨明高等一行人,马上放下碗筷,带上法警火速赶往恩施市,到达后,执行干警埋伏在“市民之家”旁,准备将被执行人一举拿下,但邹某下午并没有出现,而是委托其他人在办理业务,杨法官果断亮出执行公务证,将业务终止,并立即将邹某的房产查控,防止其转移财产。据恩施州房屋管理部门在“市民之家”的工作人员反映,如果迟来一会儿,邹某就有可能将房产转移,可谓步步惊心。

咸丰法院警告涉案失信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尽快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否则,不仅将受到严厉的社会征信和信用惩戒,还将受到其他相关法律的严惩。法律的权威不容亵渎,我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只会越抓越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只会越来越强,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