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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于判决,为家事案件注入“温暖因子”

作者: 朱志杰     时间:2023-06-21 阅读:600

 “真的是很感谢你们,这事情已经拖了好几年了,我实在是没办法了,还好有你们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做工作,没有你们的帮忙真不可能这么快就搞定了。近日,一当事人为咸丰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方艳法官送来了锦旗。

图片1.png        该案件是孩子的抚养费纠纷,双方就是否支付抚养费争执不下。女方坚持认为男方没有按照离婚时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渠道支付抚养费,而男方则认为自己虽然没有按照约定方式支付,但是支付的行为却实际存在。双方一见面就情绪激动,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大有上演全武行的架势。鉴于双方离婚后仍然有大量的经济往来,且双方对于往来账目的说法皆模糊不清,案件事实认定难度较大,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从双方皆是为了孩子出发的这一点入手,巧妙地避开双方争议焦点。

于是承办法官调整战术、找准双方心理薄弱点,精准切入。先是分别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从孩子的角度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对其进行心理分析和疏导,引导其消除敌对情绪,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产生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并讨论如何才是最有利孩子成长的解决办法。

最终,原本一见面就互视为仇人的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商讨了调解意见,最终这件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放下了彼此的个人成见,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

家事案件错综复杂,是法律问题与情感问题的复杂结合体,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咸丰法院家事审判庭一直坚持调解优于判决的工作方针,耐心为当事人化解心结,调解家庭矛盾,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不忘保持人文关怀,积极为家事审判注入温暖因子,让当事人收到的不再是一份冷冰冰的判决书,而是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