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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首起保健食品营销欺诈案 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执行67万余元

作者: 行政庭     时间:2018-04-20 阅读:375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咸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被执行人咸丰县某保健服务中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咸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缴纳违法所得900元、罚款336412元及加处罚款336412元,共计673724元。

案情介绍

咸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咸丰县某保健服务中心在未取得《食品药品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以视频连线会的方式销售各种保健品。其所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为336412元,非法所得900元,申请执行人查封扣押物品的货值金额为6349元。被执行人的行为构成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一位退休老教师梅某某,他老家住在活龙,为了能全身心的参与咸丰某保健服务中心开展的听健康知识讲座,消费保健品 ,他独自一人来到咸丰,还特意租了一个房间。从执法队提供的照片看,他租用的房间面积并不大,大概只有二三十平方米,房间里杂乱的摆放着各种生活用品,吃、住都在这一个屋子里,可以看得出他平时生活很节俭,然而家中却随处可见各类昂贵保健品,据执法人员统计他一年花在保健品上的钱大概就有四万多(这些钱有一部分来自他的退休工资,还有一部分是他子女给的零花钱)。直到该保健服务中心被查处的那一刻,他仍然坚信他买的保健品可以治疗高血压、延年益寿。

解密会销模式

那么到底是怎样一种营销方式,让那群老年人如此执迷不悟呢?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会销”,“会销”是“会议营销”的简称,它是指通过寻找特定顾客,通过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会的方式销售产品的销售模式。他们中的消费者大多是50—80岁且身患高血压、糖尿病或心脏病等疾病的老年人患者,咸丰某保健服务中心通过与消费者签订《爱心援助协议》并赠送相关礼品(价值7520元的端粒多肽胶囊一盒、价值1598元富硒28度恒温毯一条)的方式,首先让消费者交纳2000元的保证押金,然后以听健康讲座签到的形式每月返还消费者200元的押金。该协议约定“若消费者放弃参与,应退还剩余产品,保健服务中心将根据消费者用过产品数量按照市场价核算,从押金中扣除,再将剩余押金返还消费者”,根据其赠送的保健品的价值估算,消费者若放弃参与,不但本钱难以退还,可能还需要另外再付一笔钱。这样已签订协议的消费者会更多的选择参会,听健康知识讲座,这样保健品公司就可以通过对这群老年人进一步“洗脑”,达到最终推销保健品的目的。其销售模式总结大致分为五步:第一步发掘潜在客户(也被称为收单,通过赠送礼品的方式获得老年人的联系方式);第二步做客情(通过和老年人拉通感情,了解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及健康状况等信息);第三步洗单(发展会员,对已登记的老年人进行筛选,筛选出有购买意愿的人群);第四步健康讲座(邀请所谓的名医、保健品专家进行健康知识讲座);第五步卖产品。

解决措施

他们所卖的保健品只有一般的增加免疫力,改善饮食的作用,然而利润最高却可以高达60倍,看到这样的数据我们不免有些震惊,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一、各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的监管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二、子女对待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要多关心、多陪伴、多倾听;三、老年人要端正思想,身体有病要通过正规渠道治疗,不能单纯依靠保健品而耽误救治时机;四、引导老年人培养积极的兴趣爱好,社会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