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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老赖”被拘留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07-12 阅读:304

   原告陈某与被告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咸丰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18年7月6日达成协议:兰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陈某借款本金50000元。兰某逾期未履行,陈某于2019年1月9日到咸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7日,兰某被传唤至法院,他主动向承办法官承诺月底前先履行10000元。约定期限过,兰某爽约。4月9日,申请人陈某在恩施找到兰某,要求其还钱,情急之下,兰某让父亲到法院代其履行了5000元义务款。


   5月28日,兰某第二次被传唤至法院,又承诺7月10日前履行完毕剩余义务款,直至7月8日,约定期限马上就到,兰某仍未如期履行义务。


   7月9日,兰某第三次被传唤至法院,表示仍然没有办法还钱。兰某再三言而无信,不信守承诺,无视法律。法院以兰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其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