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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共推“法治咸丰”建设

作者: 王君娥     时间:2018-10-17 阅读:277

      自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规定以来,历经三年多时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以往年份出现了很大的提升,“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不复存在,较高的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为力争实现本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今日,咸丰县委法治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法学会协同咸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和协调。主要围绕以下五点内容进行了探讨: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如何积极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其法定义务,而非选择性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努力提高“执法为民”的意识,积极主动的出庭应诉。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如何有效组织出庭应诉。为避免形式主义,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需要对待开庭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前做好了解,切实保障实质性的参与庭审活动。三、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积极出庭应诉的典型案例。四、对行政机关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关于土地行政确权案件、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也可以通过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的方式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五、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推“法治咸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