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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静被表彰为“全县优秀共青团员”

作者: 胡伟 刘洋     时间:2015-05-29 阅读:1929

     本网讯(通讯员胡伟 刘洋)近日,共青团咸丰县委作出决定,表彰一批全县优秀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我院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青年干警群体的代表人物,司法行政科干警姚静同志被表彰为“全县优秀共青团员”。

    院党总支和团支部号召广大青年干警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司法审判事业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