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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水上飞”老赖还钱还被罚

作者: 秦川     时间:2018-03-19 阅读:532

当日上午,咸丰法院执行局干警到龙坪村蒋家坝执行别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之前,执行局干警多次联系别某,向他说明利害,劝其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别某不为所动,东躲西藏,并对执行干警撒谎称自己不在家,欺骗执行干警。我院执行干警到别某的家中后,别某再一次“躲猫猫”,从后门夺路而逃,执行干警发现后院有动静,冲往后面,但别某已经跑远。

执行法警熊、杨、韦三位警官,其中两位是体育学院的高材生,另一位是解放军退伍军人,哪肯放过如此嚣张的老赖,抓起警械便追。别某见势不对,跑向马河边,鞋也不脱,跳入河中,蹭蹭蹭地过了河,落汤鸡一般跑向树林中,出于被执行人安全考虑,执行员黄法官下令三位法警停止追逐。并向别某喊话:“别xx,限你今天下午主动到咸丰法院执行局认错。”

下午还未到上班时间,别某便到咸丰法院执行局“投案自首”。

执行干警叱问别某:“为什么要逃跑”。


别某低头答应:“我怕,我知道你们的手段”。


执行干警:我们又不是反动派,能对你有什么手段?


 别某:对不起,这个事情我搞错了,请你们原谅我。


 执行干警:你逃避执行的行为性质太恶劣了,必须处罚,欠别人的钱今天能到位不?


别某:我身上有点钱,其他的我去借。

别某从身上掏出一部分钱,加上借来的和微信上的一部分钱履行了义务。并写下检讨书,向申请人和执行干警道歉。事不算完,鉴于别某恶意逃避执行,咸丰法院决定对别某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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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