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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19家单位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 胡道成 刘菲     时间:2016-04-07 阅读:810

      咸丰新闻网讯(通讯员胡道成、刘菲)近日,笔者从县文明办获悉,在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2013-2014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中,我县19家单位榜上有名。

这19家单位是: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县地方税务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公路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医院、县移民局、县审计局、州烟草公司咸丰县烟叶分公司、县公安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咸丰县分公司、县人民法院、县第一中学。

近年来,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根本,不断强化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提升了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