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星院长在州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14 阅读:109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州法院在州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州委依法治州方略,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五月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全州法院收案大幅上升,共受理各类案件32330件,同比上升22.58%;审执结27320件,同比上升19.6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9%。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22件,同比上升43.33%;审执结2805件,同比上升25.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3%。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刑事案件2730件370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5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31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暴力犯罪案件177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命令,依法对陈文、章德兵等罪大恶极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1件87人,其中,贪污18件27人、受贿23件23人、渎职12件16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共1111人,宣告无罪5人。促进平安恩施、法治恩施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维护公众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化解民事纠纷。发挥民事审判在尊重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和弘扬传统美德等方面的作用,审结民事案件12014件,同比上升16%。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5754件,促进家庭美满、社会和谐。审结侵权损害赔偿类案件1733件,预防、制裁各类侵权行为。审结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969件,保障农民安居乐业。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完善与各类调解组织对接,7050件民事案件通过调解或当事人自愿撤诉结案。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12件。州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推动“生态立州”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
平稳推进商事审判。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互联网+”新兴产业、城乡电子商务交易和“硒品牌”商标权保护力度,为我州七大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化解经济领域的纠纷,审结商事案件5263件,同比上升25.57%,标的额209.67亿元。重视经济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审结涉及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3063件,同比上升23.37%。助力“大开放、大招商、大开发”产业格局,审结涉及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案件1258件。在党委政府重视和州中级法院指导下,鹤峰县法院去年审结了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该公司重整成功并恢复正常经营;湖北华清电力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涉案标的江坪河水电站为我省在建最大水电工程,案件审理取得了重大进展,停工4年的水电工程去年已复工建设。两案的审理,在如何处置有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和停建项目问题上,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处理好各类行政纠纷案件。两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937件,同比上升77.8%;州中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25件,同比上升133.81%,其中一审行政案件增长14.3倍。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依法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已结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01件,败诉率13.4%;支持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279件,胜诉率37%;和解53件,和解率7%。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注重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庭审直播等形式,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利川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坚持司法为民,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动力,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进一步促进解决执行难。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7700件,同比上升22%,执结5355件,执行标的额33.14亿元。两级法院联通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①,实现与最高法院纵向互联和与22家全国性银行横向互联,全州法院查控45名被执行人财产1.8亿元。完善与金融、工商、房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在法院官网和微信公号设置“老赖”曝光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071名,公布率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814名被执行人被惩戒后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依法制裁恶意逃债、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对321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或处理241人,22人因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被立案侦查,已依法判处5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
多措并举化解诉访矛盾。发挥州中级法院诉访局的统筹作用,提高处理诉访案件效率。一年来,两级法院处理当事人来信708件,接待当事人来访3548人次,其中院领导接访721人次;最高法院法官远程视频接访②31人次。在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下,2014年以来排查出的153件诉访积案,已化解58件,6件连续上访10年以上的诉访“骨头案”得到化解。加大积案复查力度,重视律师意见,逐案研究处理方案,州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已专题研究43件。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诉访矛盾化解机制,在州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支持下,已有37名律师到州中级法院接访当事人144人次。借鉴“精准扶贫”工作思路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救助232.3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73.21万元。
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州法院基本建成导诉、立案、调解、信访、综合五个服务区,增设了检察官、律师和社会调解工作室,完善和增强窗口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州中级法院将精准扶贫与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相结合③,协调所联系企业与扶贫村建立合作,互利互赢,共同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公平正义目标,有序推进司法改革
从先行先试到全面推开,两级法院遵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司法改革决策部署,立足恩施州法院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2015年10月,最高法院司改办和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法院代表在我州召开研讨会;省内外10余个兄弟法院先后到我州法院交流考察法院司改工作。
人员分类管理平稳完成。牢牢把握入额法官的必备条件,严格执行法官员额不突破中央政法编36%的红线,按照州委深改组提出的“五个一批”④指导意见,稳妥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全州法院拟入额法官329名⑤,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2.03%,占原有法官总数的63.76%;其中,州中级法院入额法官41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2%,占原有法官总数的52.56%。改革后,法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入额法官有硕士学位的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平均年龄下降1.6岁。
司法责任制落实有了抓手。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不断完善“问题案件”⑥制度,以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指令再审和检察机关抗诉、当事人强烈申诉或投诉等案件为重点,建立“问题案件”清单库,由审管办逐案评查、审委会逐件研究,确认是否存在应当追责的情形,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建立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初显。2014年12月,州中级法院和利川市、鹤峰县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2015年9月,三个试点法院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改革后,审判工作呈现积极变化,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院领导办案渐成常态,三个试点法院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3.8%,院领导主办和参与办理案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85%。其中,州中级法院结案数同比上升42.8%,院领导办案占本院已审结案件8.35%,《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专题予以报道。
四、坚持阳光审判,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推进司法公开
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省委和州委的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简报信息等载体汇报法院工作,对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专题报告,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时向州政协通报法院重要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理检察机关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52件。支持律师依法履职,主动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州中级法院围绕立案登记制、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次,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对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督。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公众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北司法公开网及两级法院官网查询有关信息。两级法院通过门户网站、法院专网、官方微博、微信公号,发布信息、普法教育、舆论引导、庭审直播、在线互动等,全年发布裁判文书1.2万份,推送法院信息1.3万条,加入全国法院新媒体服务平台,以“两网两微”为载体的新媒体,成为公开法院工作、传播法治精神的重要渠道。
加大信息化建设运用力度。抢抓“两庭”建设机遇,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管长远”原则,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全州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目前,全州法院已建成的9套远程视频接访系统、45个科技法庭和数字法院系统、庭审直播点播、案件查询等20套应用管理系统,对提升法院司法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省法院“信息化大比武”中,评出全省6个精品项目,州中级法院“数字化图书馆”项目入选;共评出20名优秀个人,州中级法院和恩施市法院2名干警入选。推进电子签章系统应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现全覆盖,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方便了群众诉讼。
五、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一年来,两级法院获得全国和全省表彰、奖励30余项。宣恩县法院陈升霄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利川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州中级法院贾东涛被评为全国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巴东县法院陈瑶在最高法院主办的全国法院青年干警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中获三等奖。利川市法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咸丰县法院高乐山人民法庭、鹤峰县法院容美人民法庭、巴东县法院沿渡河人民法庭、建始县法院民一庭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恩施市法院芭蕉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争优创先先进法庭,来凤县法院执行实施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内设单位;鹤峰县法院王代清获评全省“最美基层法官”并被省高级法院记一等功,利川市法院胡兴国获评全省“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并被省高级法院记二等功,州中级法院民二庭庭长朱华忠、宣恩县法院范韬、巴东县法院谭元贵被省高级法院记二等功,建始县法院黄崧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州中级法院康军被表彰为全省综治先进个人;咸丰县法院已病逝法官刘文举被省高级法院追记一等功,入选“恩施楷模·恩施先锋榜”,被州委称赞为恩施州“司法改革中的正能量”,在司法界被誉为“基层法官代名词”。
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坐标,构筑公正廉洁司法思想防线,做法治精神的忠实信仰者和司法公正的坚定维护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借鉴巡视制度模式,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司法巡查,通过多层面座谈走访、查阅资料、评查案件等方式,对八个县市法院完成了首轮司法巡查,累计发现问题166个,逐一进行意见反馈、整改落实和测评验收。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围绕庭审活动、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窗口服务、日常考勤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一年来,两级法院开展审务督察507次,发出督察建议54份;查处违纪违规人员20人,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5人被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工作需要为导向,加强学习培训。两级法院共选派431名干警参加州级以上思想政治和专业技能培训,州中级法院举办了近三年全州法院新进人员培训和第2期司法警察集训。落实最高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与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协作,遴选法学专业实习生到州中级法院从事书记员辅助工作。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全州法院收案数持续上升,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和法官员额制实施后,案件增幅较大,审判岗位法官减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带来一系列新变化、新问题、新挑战,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需要及时适应司改后的新常态。人财物省级统管新模式下,需要尽快解决人员不足、预算经费缺口较大、信息化等项目建设乏力的困难。三是行政纠纷案件多发,需引起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四是法官办案压力较大,不少地区人民法庭条件艰苦、法官年均办案100余件,工作和精神压力增大,需要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五是少数法院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司法作风、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司法公正、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任重道远!这些问题和困难的解决,需要我们自身努力,更需要党委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支持。
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州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好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继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一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公正司法。继续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各项改革部署,尽快适应司改后的新机制、新模式,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落实好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更加公正、更加公信目标的实现。
二是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发挥好信息化和诉讼服务中心作用,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以民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解决执行难、诉访矛盾化解难等问题,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以严格管理为原则,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和司法能力建设相结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司法专业水平。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严格“两个责任”落实,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以信息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以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建设目标,针对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短板,不断加强全州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用。继续推进信息化与审判工作高度融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平台和新媒体的作用,努力建设“阳光法院”和“智能法院”。
各位代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法院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州法院将紧紧围绕党委坚强领导,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一如既往地忠诚于宪法和法律,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推进法治恩施、平安恩施和全国先进自治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