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庭审”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作者: 孙思 时间:2019-03-06 阅读:2147
“没想到现在竟然可以通过微信开庭,让我和被告这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审完毕后原告张某轻松的说道。
从2014年起,被告毛某军因工地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在原告处借款,被告毛某红同意对借款提供担保,后因原告自己需要资金,多次找二被告催收,二被告一直未予偿还。2019年1月,张某将二被告诉至法院,当承办人邓法官联系到二被告后,二被告表示若要赶回来,路途遥远,成本很大,目前在外做事也很难离开,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这一纠纷。邓法官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决定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微信建群开庭方式主持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在核实原被告身份后,将他们拉入微信群中。在邓法官的主持下,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审理,原被告通过微信进行交流,用时两小时,本案调解结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上进行了确认。
近年来,咸丰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运用网络和现代通讯技术,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多元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微信+电话”实现法律文书送达,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