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管理办法
时间:2017-03-09 阅读:2662
咸法[2017]6号
咸丰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管理办法
本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2016年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考核方案》(鄂高法2016[247] 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院信息化应用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对本院2017年信息化考核任务进行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7日
咸丰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管理办法任务分解表
类型 | 项目名称 | 内容 | 责任单位 |
审 判 业 务 |
自动分案 | 自动分案率达100%。各类案件立案信息录入完成并分案时,立案信息推送率达到100%。 |
立案庭 |
网上调查阅卷 | 上诉案件网上已送电子卷宗率达100%。非上诉案件,也均采用网上调卷、阅卷。 |
立案庭 (电子卷宗完成后) | |
网上预定法庭 | 需要开庭的案件,全部采用网上预定法庭,并且开庭公告由系统自动生成。 |
审判管理办公室、 各审判业务庭 | |
同步录音录像 | 使用科技法庭的案件数量必须达到全部案件总数的30%以上,使用科技法庭开庭的案件,要做到每庭必录。 |
审判管理办公室、 各审判业务庭 | |
执 行 业 务 |
司法查控率 | 所有在执实施案件司法查控率达100%。 |
执行实施庭 |
失信被执行人发布 |
失信案件发布率达80%。 |
执行实施庭 | |
网上拍卖 |
上网拍卖入驻率达100%。 |
执行实施庭 | |
诉 讼 服 务 |
文书上网 | 裁判文书上网做到应上尽上,上网率不低于90%。 |
审判管理办公室、 各审判执行业务庭 |
12368语音短信服务 | 设置人工接线员坐席,负责接听来电。做到来电100%登记、诉求100%记录、处理100%回复。 | 立案庭 | |
审 判 管 理 | 网上审判案件信息修改 | 全年申请审判信息修改量与收结案总数之比不得超过1%。 | 审判管理办公室、 各审判业务庭
|
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 | 完全实现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并保证报表与单机版报表一致。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
网上庭审评查 | 网上庭审评查案件数,不得少于开庭案件总数的5%。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
数 据 质 量 |
审判案件数据质量 | 在案件办理阶段,要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完整,案件信息合格率达到100%。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电子卷宗 | 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同步扫描案件卷宗,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案件审结后卷宗要及时归档,生成电子档案,便于电子档案网上调档工作。 | 审判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 各审判执行业务庭 | |
安 保 业 务 | 电子监控系统 | 实现院机关、人民法庭公共区域电子监控全覆盖,确保全院办公办案良好秩序,杜绝安全隐患 | 司法警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