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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迅速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作者: 胡伟     时间:2016-03-21 阅读:726

    本网讯(通讯员胡伟)3月18日上午,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结束后,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发表讲话。我院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主要负责人认真听会。
  李静院长指出,要认真学习传达“两会”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认识大局,把握大局,结合湖北实际,推动湖北的绿色发展;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做好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李静院长要求,要结合法院实际,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一是要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充分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湖北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要增强风险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增强发展意识,全力服务湖北建设;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全力跟进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增强从严治院的意识,全力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三是要抓好执法办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切实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对执行工作要有攻坚克难的决心,主动作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力度,强力推进。四是要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的回头看。对司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大督导力度,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好地巩固改革成果。
  李静院长强调,全省法院一是要增强接受公众监督的意识,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诚恳改进法院工作,切实加强信息收集反馈。积极推动联络工作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三是要改革创新代表、委员的联络机制,让代表、委员们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和法官,增进理解认同,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能够全面客观地看待法院工作和有关问题,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李静院长讲话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继荣现场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职工,集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等待观望,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