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六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
作者: 咸丰县法院 时间:2012-06-19 阅读:477
咸丰法院网讯 12月8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继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研研究执行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执行局汇报了近三年来我院执行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周继荣院长肯定了我院近年来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院党组研究了加强执行工作的相关措施。
周院长指出,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得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能否执行到位既取决于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也取决于执行力度。在当前国家构建诚信社会体系的大环境下,我们更要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会议研究决定采取以下六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
一是执行业务归口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规范执行机构的内部职责划分、执行机构与立案、审判等机构的职责划分,所有案件的执行实施工作归口到执行实施庭办理。
二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安排一名协警充实到执行局。加强执行人员的心理疏导,缓解执行人员的工作压力。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执行人员文明执行、依法执行的业务能力。
三是注重审执结合。坚持立、审、执一盘棋的思路,抓住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诉讼案件立案环节开展执行结果预测评估、防止将那些仅凭法院无法处理的矛盾转移到执行部门;加强诉讼调解,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提升调解质量,注重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提高判决文书质量,避免执行中产生歧义。
四是强化执行措施。要善于运用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为案件执行打下基础。对那些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要积极稳妥地适用强制措施。对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查无财产的,要积极动员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
五是增进互信理解。立案环节要引导当事人认识到执行不能的风险产生于当事人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而不是人民法院,执行中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要耐心向权利人作出解释。讲求执行艺术,拒绝简单粗暴,追求执行效果。
六是加强物质保障。2012年为执行局增配一台办案用车,配齐警棍、手铐、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研究制定新的经费保障措施,办案经费向执行工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