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咸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 案件播报

520浪漫别越界!婚外爱意红包,法律不保护

时间:2026-05-20 阅读:356

在“5·20”网络情人节来临之际,各类爱意转账、节日赠与成为情感表达的常见方式,但婚外赠与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不受法律保护。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唐崖人民法庭依法审结一起婚内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婚外赠与行为无效,切实维护了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以司法裁判守护婚姻家庭公序良俗。

原告李某与丈夫系合法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李某丈夫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微信转账、财物赠与等方式无偿给付王某,其中包含520、1314等具有特殊情感寓意的红包,涉案款项累计达10万元。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李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遂向唐崖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赠与合同无效,并判令王某返还全部赠与财产。

图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梳理双方资金往来凭证,逐笔核对转账明细、赠与记录,精准查明案件事实,厘清财产权属。

法庭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除日常家庭生活需要外,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

本案中,李某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王某,该行为既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亦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同时严重侵害了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案涉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赠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结合双方核对确认的款项明细及案件实际情况,法庭依法作出判决:确认李某丈夫与王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王某返还李某款项共计8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案件已生效。

2.png

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是法定义务,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法律严格保护。520、1314等特殊金额转账,仅为合法婚姻关系内的情感表达,婚外赠与行为无论金额大小、是否具有特殊寓意,均因违反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归于无效。广大民众应当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严守婚姻底线,恪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让浪漫表达坚守法律与道德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