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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土地上划了一条线,矛盾双方从此“两清”

时间:2023-11-03 阅读:321

   “我种我自己的田土不犯法!”

    “这块地是我的!”

    “你们只听原告的,不听我的想法我是不干的!”被执行人章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

       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张某发现章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耕种,张某找到章某要求其返还土地,章某却说土地是自己的,双方未能协商好此事,张某遂向村委会和镇政府请求处理。章某既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诉求,也不愿让出耕种的土地,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张某只能选择起诉至法院与章某对簿公堂。

      2023年,咸丰法院通过实地调查、线下走访、到相关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认定,判决章某在三十日内返还张某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到村委会、村民家中调查了解争议土地的历史变迁,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前往被执行人章某家中与其沟通,一边向其解释法律条文,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一边倾听其诉求,解答他心中的疑惑。在法官多次的调解下,章某最终答应了返还土地。

      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执行法官还与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部门通过查看地图、无人机高空观测等方式确定了争议土地的边界线。

      同时,还对两家带有争议的屋前人行小路确定了调解方案,明确双方均不得毁坏,可以相互通行,把另外一件可能发生的案件也解决在萌芽、解决在源头。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是他们的底线,也是他们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因此,处理好田间地头常见的土地纠纷就显得格外的重要,只有划好线确定好边界,才能把事情解决清楚。

      近年来,咸丰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把司法职能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村居院坝之间,努力处理好每一件事关群众安危冷暖的案件,自觉肩负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职责使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