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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营”在坪坝营

时间:2024-04-30 阅读:514

      栽下梧桐树,引来凤凰栖。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是创新活力的“发动机”,好的营商环境犹如水之于鱼,海阔方可凭鱼跃。近日,坪坝营法庭优化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成功调处一起涉企纠纷。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为生产需要,咸丰县坪坝营镇A股份经济合作社向东莞市B公司购买稻谷烘干机一台,并按约定向B公司支付了定金及尾款共计42800元,该稻谷烘干机由B公司工作人员安装及调试后交付A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2023年10月3日,A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使用该器械的过程中引发火灾,导致稻谷烘干机、稻谷、烘烤房及村委会房屋受损,同月11日,双方共同确认了火灾所致的上述损失范围,并认定了部分财产损失价值。10月13日,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粮食烘干机筒体内部高温引燃稻谷导致火灾。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果, A 股份经济合作社遂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68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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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坝营法庭于 2024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组织双方庭前调解无果,后定于2024年4月17日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财产损害的具体金额及责任划分争议不止,原告方提出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及烘烤房、村委会房屋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你们双方都是企业,互相换位思考一下,两项鉴定做完,被告从东莞来选鉴定机构和开庭,诉讼成本增加不少,另外原告马上要购买稻种需要大笔资金,不能耽误农时。诉中鉴定对你们双方来说耗时耗力,我建议你们调解一下,确定一个合理的双赢的赔偿方案。”承办法官秉持“最快办理、最低成本、最好效果”的原则,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B公司向A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30000元。

    “这个事情解决好了,为我的驻村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也放心了。”州电信公司驻A村的书记为本案的成功调解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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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要有震慑的力度,也要有守护的温度。坪坝营法庭在办理涉企案件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充分考虑多方主体利益,兼顾企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恢复,今后将继续延伸服务为企业纾难解困,以营商环境之“优”促辖区经济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