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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警告”
——咸丰法院发出首份失信预警告知书

时间:2023-04-13 阅读:467

 近日,咸丰法院向某企业发出首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这是咸丰法院推动“暖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积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次成功尝试,为企业失信纠正,纾解困境提供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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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预警告知书

2023年3月15日,颜某某、李某向咸丰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咸丰某公司给付拖欠的50000元挖机租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咸丰某公司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在依法执行的同时,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发现该公司虽然存在支付困难情况,但仍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如果简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或将影响企业融资信贷、招标投标等。


为让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失信的严重后果,执行干警加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促进双方互谅互让。执行法官依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庭,阐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规定,随即制作并送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明确表明了纳入了纳失对公司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等各方面产生的严重影响,希望能以此警示,促进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被执行人咸丰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即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于4月11日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该案在告知书的助力下顺利执结,既兑现了申请人的“真金白银”,又最大限度避免了强制执行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后,咸丰法院将继续在建立健全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告知制度,推出信用修复制度,加强“活封活扣”力度等方面进行有力尝试与有益探索,以“赶考”精神走好“暖企”之路,答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分答卷,推进社会信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