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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执行实效作为检验执行难是否基本解决的根本标尺

时间:2017-02-16 阅读:814

                                 江必新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上强调

                                把执行实效作为检验执行难是否基本解决的根本标尺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在本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执行工作的重心从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转变到扎实推进、精准落地和切实见效上来,以执行实效诠释忠诚和担当,把执行实效作为检验执行难是否基本解决的根本标尺,埋头苦干,勇往直前,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江必新指出,实效是中央对执行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验执行难是否基本解决的根本标尺,也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根本途径。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和攻坚之年,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见效之年。各级法院一定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使执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江必新强调,要按照《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确定的“四个基本”的标准,以务实客观的评价标准展示实效,实现执行案件的 “三升四降”:裁判自动履行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升,终本率、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执行申诉率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问题,杜绝数据造假,上级法院要加大核查力度,一旦查实,要严肃问责。

  江必新要求,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科学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视制度机制建设,以扎实管用的举措创造实效。要向科学管理要实效,尽快实现对执行工作的单独考核,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查找差距和不足,加大执行规范建设力度,切实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的要求,增强工作预见性,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要向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执行装备现代化要实效,进一步完善对存款、金融理财资产等的查询、冻结功能,完善对不动产的查控功能,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进一步强化执法记录仪的全面规范应用,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要向机制建设要实效,高度重视建立有利于促进债务人自动履行的机制,广泛推行财产报告制度,加大对规避行为的惩戒力度,既要重视反消极执行机制建设,又要重视乱执行治理机制建设,既要重视现代化执行手段的全面运用,也要重视行之有效的传统执行手段的继续使用。要向改革创新要实效,创新执行理念,确保依法保护产权的中央精神在执行领域落到实处;创新执行体制,确保审判、执行基本职能分离;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和执行手段方式,通过繁简分流缓解人案矛盾。要向专项行动要实效,要深入落实即将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失范执行、违法执行问题。要向素质能力要实效,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执行能力和水平。要向内外联动要实效,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体制优势,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抓好联合惩戒工作,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内外联动的强大合力。要向理性宣传要实效,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新成效和典型案例,形成声势,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