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咸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咸丰县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7-02-03 阅读:812

               咸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咸法发[2017]2号

各内设单位、派出人民法庭:

现将《咸丰县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咸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2日    

 

 

        咸丰县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全院干警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有力监督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一、严格公正司法,积极履行职能

一是办案效率稳步提高。共受理案件3280件(其中旧存260件,新收3020件),同比上升33.55%,结案3004件,同比上升36.8%,结案率为91.59%,同比上升2.18个百分点,结案率在全州法院一直名列前茅,年底排名第三。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89件(含旧存20件),结案181件,结案率为95.77%;受理民商事案件1794件(含旧存114件),结案1610件,结案率为89.74%;受理行政案件98件(含旧存7件,行政非诉审查41件),结案82件,结案率为83.67%;受理执行案件1199件(含旧存119件),结案1131件,结案率为94.33%。

二是服务大局效果明显。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刑庭严格依法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判决了州林业局原局长瞿建平滥用职权、受贿案,州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冰受贿案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矛盾纠纷。民一庭审结了朱某诉忠堡镇政府、捷宝矿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田某等诉鑫磊矿业公司相邻排水、用水纠纷等案件,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解决了后顾之忧。民二庭受理了恩施州楚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精心组织、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了初步核查的申报债权,使企业重新开始生产经营。行政庭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处理林地、不动产登记等影响较大的案件8件,妥善处理可能导致信访的案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配合县委“五个咸丰”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成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和唐崖、坪坝营、黄金洞三个旅游速裁法庭。

三是保障民生卓有成效。立案大厅突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等职能,热情耐心的答复群众诉讼咨询,及时向当事人指导诉讼流程、提示诉讼风险,依法及时立案。涉诉信访低位运行,受理信访案件15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结或回复。注重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民一庭妥善处理了鑫山公司工人工资问题,为农民工发放工资390万元,也为县委政府解决了一个突出矛盾。民二庭调解审结了县国资办与老政府门面6名租户的租赁合同纠纷,想法补偿到位租户的装饰装潢和搬家费用,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县“六城”同创建设。

四是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审限跟踪,无超审限案件。在州中院组织的隐性超审限案件检查中,我院无一件案件被认定为隐性超审限案件。强化审判执行节点管理,减少了程序方面的瑕疵。做好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坚持开展庭审评查。根据州中院《关于对“问题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的规定》,认真评查“问题案件”16件。制定了《关于对本院离任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规定》,严肃审判纪律,严格相关人员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公开、规范庭审活动的实施细则》,对着装规范、司法礼仪、立案分案、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纪律、信息化应用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继续实行院领导抽查评查案件并回访当事人的制度。科学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确保了陪审员参审的均衡度,共计安排59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473件。坪坝营法庭、活龙坪法庭和执行局探索实践微信、短信送达等信息化办案方式,成效初显,其中坪坝营法庭通过微信送达成功办理案件7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专项教育有声有色。年初召开了纪律作风整训、两学一做三抓一促等重要会议,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既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种教育整训活动的“规定动作”,又紧密结合本院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将作风整训的重点聚焦到司法作风、司法廉洁、案件质效等重点工作上,教育整训不做虚功,有的放矢地查摆整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出清坪法庭庭长李美照的先进事迹,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分别作出了批示,州中院转发了专题简报,其被县委表彰为“两学一做”先锋人物。61名在职党员开展了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回乡走访活动。

二是“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在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的同时,明确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全院干警各自的责任。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报州中院和县委主体办,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的措施,院领导在回访中没有当事人反映法官司法不廉的情况当年收到州中院转办对干警的举报3件经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已及时还干警清白。我院已连续11年没有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照县委主体办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开展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及机关食堂等专项清理,未发现违规行为。按照省高院和县纪委要求开展了财务违规报销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自查发现整改相关问题5个。开展审务督察12次,发现整改6个方面的问题。

三是司法改革按部推进。完成了法官定员工作,并于5月9日举行了入额法官宣誓仪式。4名在五年过渡期内保留法官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将1名符合入警条件的执行员任命为法警并继续从事执行工作,探索积累执行工作警务化的经验;司法行政人员由17人精减至13人。上报了编制上划的相关材料,会同县编办开展编制上划工作。后勤综合部门工作人员“打捆使用”的改革尝试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院司法改革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省司改领导小组、州中院分别转发了专题简报推介我院改革经验。

四是创先争优再上台阶。2016年初,我院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州中级法院表彰为全州先进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先进法院,连续两年荣获州中院表彰的全部集体奖项。2016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法院集体国家级表彰零的突破。冉隆胜受到省计生委表彰,李美照受到州委和县委表彰,田甜被评为全县劳动模范,尹艳平、胡磊被县委表彰为“最美基层干警”汪宣浩、吕肸旻论文获省级奖项,信息宣传工作尤其是新媒体宣传工作多次受到省高院、州中院和县委宣传部通报表扬。除此以外,还有多个下设单位和多名干警受到县级单项表彰。

三、加强基层基础,夯实司法根基

一是保障服务不断加强。加强警务保障工作,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法警大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特殊、重要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审判法庭投入使用,食堂建设成绩突出,黄金洞法庭已经建成。加强装备建设,更新了部分办公办案设备。加强预算管理,干警的年终奖励足额预算,按期发放。加强公文、档案、文印、印章管理,未出现任何失误。

二是科技应用日渐成熟。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化审委会议室已投入使用,执行单兵系统和电子卷宗建设已开始采购设备。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省高院《2016年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考核方案》规定的考核任务已全部分解落实。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800余次,执行到位1000万余元;各业务庭均使用了电子签章系统,累计使用8000余次,使用率位居全州法院第一,人民法庭的调解书、裁定书已实现了当庭送达;除了部分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以及庭前调解、巡回开庭的案件外,绝大部分案件均在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使用率位居全州法院第二;运用“法务通”、QQ工作群等工具,院内通知已基本实现信息化和无纸化。

三是司法公开成为常态。坚持司法公开,共上网各类裁判文书 1475件,上网率为99.36%。加强法治宣传发表外宣稿件214篇。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宣传影响两微两网推送更新信息2400余条,我院信息报送采用数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微信长期居于湖北法院官方微信排行榜十强

四是其他工作协同发展。精准扶贫扎实开展,扶贫工作专班克服疲劳连续作战,完成了大量扶贫攻坚阶段性工作任务。既注重六城同创日常工作,同时坚持每周五参加责任区的集中整治活动,协同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召开了青年干部座谈会和老干部工作会。工作目标考核、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在全县名列前茅。

回顾我院2016年工作,主要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二是公正廉洁司法,办案效果优良,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管理严格规范,干警精神面貌良好。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各个岗位的工作量都相应增加,案(事)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在司法改革过程中,还有很多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配套措施跟不上、上下衔接不流畅的问题。三是在遵章守纪方面,还存在着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问题,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仍然需要加强

    2017年,是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全院干警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发扬团结拼搏、吃苦耐劳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再做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