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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赖”上了“红榜”以后

作者: 龙芳     时间:2019-09-29 阅读:446

       9月27日,咸丰法院发布了第十四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到两个小时,“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刘法官接通电话......


“刘法官,你好,我是xx,我要求还钱”

“那是好事呀,你快来履行了,也算是案结事了”

“可是关键问题是今天上午法院发了“老赖”名单,我就在名单里面啊”

“之前我们通知过你很多次呀,让你尽快履行,否则就打入失信被执行人”

“是的呀,都是我的错呀,之前也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呀。今天名单一公布,我还是排在第一个,好多亲朋好友都给我打电话,我真是没脸见人了”

“对于多次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我们就会采取打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切强制手段”

“我知道错了,我马上来履行,请您务必将我的名字删除呀”

......

      被执行人葛某经营了一家超市,2017年1月至12月,杨某某在葛某经营的超市从事收银工作,后因身体原因,杨某某辞掉这份工作。经结算,葛某应支付杨某某工钱7800元,当时葛某就支付了400元,尚欠7400元出具借条一张。

 

       杨某某经多次催收无果,便一纸诉状将葛某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协议葛某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杨某某劳务费7400元。


       葛某逾期仍不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葛某,督促她履行还款义务,她履行2500元后就开始推三阻四,各种理由搪塞。近日,葛某被打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及照片,便有了开头的故事。

 

       故事的结尾就是,葛某到法院履行完自己的还款义务,法官将她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屏蔽。